导游注销公告
一、省内三年以上未参加导游证年审的导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导游证(IC卡)。
二、鉴于注销人数不少,考虑注销导游人员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三年以上未参加导游证年审的导游人员,省旅游局将集中安排一次导游证年审整顿、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可恢复参加正常年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注销导游证(IC卡)。从2014年起,今后凡三年以上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将直接注销其导游证(IC卡),省旅游局将不再安排整顿考核工作。
三、凡省内三年以上未参加导游证年审,并且愿意恢复导游证年审的导游人员,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前,本人持有关证件到导游证(IC卡)隶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四、具体事宜请与各地市旅游局和导服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