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森林城市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务实推进。森林城市创建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绿色惠民,打造“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现代城市风貌,使老百姓“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如果仅是围着指标转,不让老百姓成为绿色发展的受益者,那么森林城市建设就成了无水之源,违背了绿色发展的原则。
森林城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直接体现,目前正在各地蓬勃兴起。《半月谈》记者在多省采访时发现,部分地区森林城市建设有所跑偏,出现“只选贵的”“只管好看”等现象,存在奢侈化、媚外化和景观化等问题。
在深入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及建设“美丽中国”创新实践中,森林城市建设是一个重要抓手。从2004年起,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全国共计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且越来越多的城市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同时随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绿色GDP”正逐渐成为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