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参加此行程的客人必须签署以下附加协议我社方能接待,请组团社务必让客人签署以下协议并需客人手写:“本人已详细阅读行程及附加协议内容,并要求按旅游附加协议内容安排行程”。我社会在发出团通知时正式同贵社签署此附加协议书。
旅游附加协议书
甲方(组团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人名单及资料: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我社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
应甲方客人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客人接受行程单中约定的自由活动期间的购物安排及以下行程标准。甲方客人需详细阅读行程并了解以下行程备注。签署该附加协议系甲方客人自愿行为,此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1、60岁以上老人,见一收一,每人加收300元。
2、18岁以内的小孩,占床加收1200元/人,不占床加收600元/人。
泰国
皇家珠宝中心:主营:主营泰国红、蓝、黄、白宝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
兼营:珍珠、玛瑙、翡翠等饰品,以及银器、木雕、橡胶手工艺制品等。 120分钟 主要面向亚洲游客。红黄蓝宝石为泰国特产天然宝石,红宝石象征爱情,最稀有最昂贵;黄宝石象征财富,价格次于红宝石;蓝宝石象征事业,三宝中价格最低。另外还有一种白宝石价格最实惠。
毒蛇研究中心:主营:具有提取毒蛇有效成分和精华的解毒丹、蛇油丸、风湿丸、蛇胆丸、蛇鞭丸、蛇粉、调经丸、福寿液等 90分钟 这是继巴西之后设立于泰国的世界仅有的生物科研机构,由泰国五世皇创办,目前由泰国皇家政府主办。PS:这里的标价以美金计。
皮革中心:主营:泰国鳄鱼皮、珍珠鱼皮、大象皮制饰品。
兼营:丝绸、银器、木雕手工艺制品等。 90分钟 鳄鱼皮、珍珠鱼皮和大象皮兼是泰国的特产,大象皮制品最实惠,珍珠鱼皮次之,鳄鱼皮的最昂贵。
原石博物馆:主营:泰国红、蓝、黄、白宝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 90分钟 主要面向欧美游客,珠宝饰品的款式更多样化。
燕窝中心:主营:各种燕窝、蜂蜜。 40分钟 主要经营各类燕窝、蜂蜜产品,以及泰国当地特产。
干果土产批发市场:主营:众多泰国特产的干果和糖。
兼营:香皂、活络油、辣椒酱等。 30分钟 各种水果干、水果糖自由选购,随便品尝。免费打包,可直接托运。
新加坡
珠宝店 主营:钻石、天然祖母绿、红、黄、 蓝宝石、手表等。 60分钟 主要面向全亚洲,欧洲,南•北美洲 等游客及本地顾客
百货店:主营:鳄鱼油、颈肩松、深海鱼油、胶原蛋白、狮子油、海底铁树油等。 40分钟
马来西亚
巧克力:主营:各类巧克力 30分钟 主要面向全亚洲,欧洲,南•北美洲 等游客及本地顾客
锡器制造加工厂:主营:各类锡器工艺品 30分钟
珠宝店:主营:马来西亚国宝-锡米胆,各类钻石、黄宝、红宝、蓝宝、黄金宝以及各类珠宝首饰、
兼营:橡胶生活用品 60分钟
土特产总会:主营:南洋土产,咖喱粉,饼干,椰子饼,椰子糖,家庭通用药油,千里追风油,豆蔻,清草油,冬革阿里,等等 45分钟
咖啡城:主营:各类咖啡、咖啡豆 20分钟
交 通:旅游巴士, 一人一座;
行程顺序:再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本社保留调整行程顺序的权利;
其它约定事项:
1. 旅游者如属于60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加人或监护人陪同前往,如家人或监护人未能陪同前往,旅游过程中如出现非出境社原因导致的事故责任(如迟到30分钟以上、擅自离团等),出境社不予承担相关责任,70岁以上老人须本人或直系亲属签订健康证明或免责书。不接受孕妇报名,如有隐瞒,出境社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2. 出境旅游属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气候有差异性,部分地区海拔变化较大,医疗条件有限;并且会有较长的乘飞机、大巴、船舶等交通工具时间,要求甲方客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身体残疾、潜伏病、慢性病等疾病,以及没有不适宜出境长途旅行的健康隐患或因素。甲方客人应了解本合同约定到达的旅游目的地状况,并向乙方详细咨询相关注意事项;甲方客人如果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情况,应该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以确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条款中:因旅游者即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怀孕等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列入了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对此,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台风、风雨雪霜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交通管制、道路拥堵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客人承担;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客人。
4. 双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异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甲方客人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甲方客人应承担赔偿其他旅游者的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的法律责任。
5. 本补充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如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或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6.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方经手人一旦签字盖章即为甲方的客人同意并已签署以上协议(我社以扫描件或传真件为准)。
甲方(组团社)操作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地接社)操作人签名: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